问:
Lucas 你好,想请教你关于ACCA PER的问题。
我拿到一家中小型会计楼的offer,但它不在 approved employer的列表内。
我上一些forum找查资料,发现很多人都建议,如果可以,最好到 approved employer的公司上班,因为不需要顾虑期间如果想离职、跳槽、也不用完成有关的9份PER报告等之类的“麻烦”。
请问你对此有何看法?方便分享一些个人意见吗?
答:
如果你问我意见的话,我当然鼓励你去approved employer,那样真的方便很多。
但是需要考量一些因素,可能你所在的地区不是城市,所以approved employer firm 相对也会比较少,如果坚持要你申请Approved employer firm 的机会可能也不多。所以我不能说我的意见是最好的,因为个人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,包括公司地点,路程,车费,薪水,职位,工作内容,工作环境等等都是重要考虑的因素~
我的意见是 :-
1. 有得选的话,approved employer 会是第一选择。因为ACCA approved employer firm他们会提供公司内部的training,内容符合ACCA 的要求,换句话说就是ACCA 给的品质保证。
2. 如果没得选的话,就去其他firm做咯,进不到approved employer firm也不是什么世界末日的事情,调整好自己去学习增加自己价值的心态去坚持做满36个月(前提是老板同事肯教关系都不错啦)。
3. 如果还是想要去approved employer firm 的话,最后的方法就是去normal firm做先,然后才跳槽去approved employer firm, 累计到了一共36个月时,要求approved employer firm签36 month’s 的PER (风险有些大,但是还是看过有人这样被签过了)
至于PER assignment不用太担心,ACCA 考试那么难都可以通过了,9份assignment 能弄得死你咩?
PER的9份assignment基本上都算是小菜一碟~
记得无论在什么样的firm打工,最重要是你需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记得赚不到钱,就赚知识,赚不到知识,就赚经历,赚不到经历,就赚阅历。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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